二手房买卖定金能否退还?定金概不退还条款效力分析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若出现合同纠纷,消费者是否能够退还定金成为关注焦点。近年来,随着二手房市场热度上升,相关投诉也逐渐增多。据市消费者协会统计,自去年年底以来,各级消协频繁接到关于二手房买卖及房屋中介服务的投诉,其中定金合同问题尤为突出。
近日,市民徐先生向四方消协投诉,称去年11月24日,他通过宁夏路某中介公司购买南宁路一处房产,双方已签订买卖合同并支付了2000元定金。然而,该房屋为出卖使用权,房主仅口头承诺面积为35平方米,合同中并未明确记载。后经实际测量,房屋面积与承诺不符,徐先生感到受骗,试图退房,但中介与房主互相推诿,拒绝退还定金。
消协指出,房屋中介在推介过程中,通常要求购房者先签署认购书或购房契约等协议,而这些协议多为中介自行拟定,存在对消费者不利的不公平条款。在销售人员的积极推荐和诱导下,购房者往往在未充分了解的情况下支付定金,从而在纠纷发生时处于被动地位。一旦出现矛盾,中介或房主可能以“定金不退”为由扣留款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此类格式合同若存在不公平条款,应认定为无效。因此,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保持理性,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核实中介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包括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房产部门的房屋中介服务资格证书;其次,尽量使用正规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文本,确保合同中明确记载房屋面积、交付日期等关键信息,并由出卖方提供房产证或使用权图纸等资料作为法律依据;第三,所有房款、定金及中介费用都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或收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最后,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必要时可寻求专业人士如律师或房产评估师的帮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此外,一般情况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属于格式合同,消费者有权根据自身需求提出修改意见,并将与房主协商一致的内容写入合同,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