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承诺方式详解:明示与默示的法律界定及常见形式
一、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如何将承诺的意思传达给要约人。承诺的方式是否构成有效承诺的必要条件,主要取决于要约中是否对承诺方式作出明确要求。如果要约中明确要求承诺必须以特定方式作出,否则视为无效,那么根据要约的约束力和意思自治原则,该规定具有法律效力,承诺人必须按照要约人所指定的方式作出承诺,此时承诺方式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反之,若要约未对承诺方式作出特别规定,则承诺方式不构成有效承诺的特殊要件。
二、合同承诺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 **明示方式**:即受要约人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明确表达其承诺的意思。在法律或要约未特别要求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口头承诺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 **默示方式**:指受要约人虽然未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明确表达承诺,但通过其行为或其他方式表明了接受要约的意思。需要注意的是,默示承诺与单纯的缄默或不作为不同。缄默或不作为意味着受要约人未作出任何意思表示,无法确定其是否同意要约;而默示方式则表明受要约人通过具体行为或其他方式,明确表达了承诺的意愿,且该意愿是可以被合理推断出来的。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明示方式作出,默示方式不视为承诺,但在特定情形下,行为可构成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