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控股公司告华谊兄弟欠款败诉,补充协议未签章被驳回
周星驰的控股公司崴盈公司就华谊兄弟拖欠款项一事败诉。原告崴盈公司诉称,2012年其参与制作电影《西游降魔篇》,并与华谊兄弟签订了《除魔传奇(暂定名)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一》。此外,周星驰与华谊兄弟时任负责人王中军曾口头约定,若电影票房超过5亿元,华谊兄弟将给予原告相应的票房分红,后双方通过邮件确认了这一约定,形成了《补充协议二》。截至2013年8月30日,该片票房总收入达12.48亿元,原告据此主张应获得收益分成及票房分红共计1.77亿元。然而,华谊兄弟至今仍有8610万元未支付,因此崴盈公司将对方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主张票房分红所依据的《补充协议二》因缺乏双方签字及盖章,合同尚未成立,故驳回了其全部诉讼请求。崴盈公司代理人表示,双方在达成《补充协议二》的最终版本后,华谊兄弟当时的财务与运营总监娄某曾提到,由于临近春节,公司计划节后再完成相关盖章手续。然而,电影在春节期间取得高票房后,崴盈公司再次联系华谊兄弟要求盖章,却未得到任何回应。目前,代理人表示将与公司进一步商议,决定是否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