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娘醉亡获赔5万,“禁止离婚协议”初登场
现在网络上出现的“禁止闹婚协议”是指,婚礼前,当任伴娘的人与结婚新人之间约定的,婚礼期间宾客们所做的与伴娘有关的行为的行为标准。具体内容包括:不允许异性接触伴娘身体;不允许让伴娘做一些有辱尊严的事情;禁止逼迫伴娘喝酒等等。那么这样的“禁止闹婚协议”是不是合同?这样的“禁止闹婚协议”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一、“禁止闹婚协议”是不是合同
首先,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禁止闹婚协议”是不是合同这个问题实际上说的就是合同是否成立的问题。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要约人就具体而确定的内容向被要约人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并表示一经承诺即受约束,被要约人在收到要约时就该特定的要约人以及具体而确定的内容做出承诺,一经承诺,该合同就成立了。就“禁止闹婚协议”而言,要约人是伴娘,承诺人是结婚新人,要约的内容确定地是宾客闹伴娘的一些禁止性行为,这个协议符合《合同法》第13条要约和承诺的规定,所以说,“禁止婚闹协议”是一个合同。
二、“禁止闹婚协议”对当事人是否具有约束力
“禁止闹婚协议”是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的这个问题实际上就是这个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上面已经说到,一经承诺,合同即成立,但是一个合同成立后是否有效,还需要满足一些条件。一个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满足下列三个条件: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自由;
3、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
就“禁止闹婚协议”来说,第一,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禁止闹婚协议”的相应民事行为能力?首先,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缔结婚姻的法定年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所以结婚新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缔结“禁止闹婚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其次,根据民间风俗习惯,作为伴娘的人一般是新娘方的亲朋好友,所以可以推知伴娘与新娘年纪相当,因此具有签订“禁止闹婚协议”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当事人签订“禁止闹婚协议”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自由?缔结婚姻良缘历来是可喜可贺的大喜事,作为伴娘的人一般都是受新人诚挚邀请并诚心祝福新人的人,同样也是幸运和光荣的,因此,不太可能存在受胁迫或恐吓而去当任别人伴娘的情况。所以,双方都是自由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三,“禁止闹婚协议”的内容是否违法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禁止闹婚协议”的内容是禁止当今婚礼上的一些恶俗并有损他人尊严或安全的行为,因此,它不但没有损害公共利益,反而维护了公共利益,同时它也没有违法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基于以上三点,“禁止闹婚协议”是有效的合同,它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禁止闹婚协议”是伴娘寻求自我保护的一种方式,也是对当今社会不良风气的一种勇敢反抗,更是防止海南伴娘杨某酒精中毒身亡的有效途径。伴娘们完全可以依照这个协议,在自身遭受不正当伤害时,通过法律途径获得帮助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