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尔再发文称女儿病危 个人求助行为暂无法律约束
罗尔再发文称女儿病危
此前相信对于罗一笑事件大家应该都很熟悉了吧,毕竟一波三折的发展可让吃瓜群众看花了眼,剧情反转太快就像龙卷风,简直让人反应不过来,而最后罗尔在舆论压力下退还了总计超过200万的网友捐款,然而正当吃瓜群众以为这事件就会因此平息,但事实并非如此,在14日晚,有媒体报道称罗尔再次在朋友圈就女儿病情发文,文章名为《罗一笑,你给我顶住》,他在文中表示女儿已进入重症室的第22天,这22天时间内,她几乎没吃没喝。目前,女儿的病情依然很严重,需要大约两个星期才能确定是否已脱离危险。
而在文章最后,罗尔还晒出了女儿的最新治疗费用,37天共花费28万。据说这篇文章在发布后的一小时内点击量就突破了十万。而这一次网友们所表现出的多不是同情,而是一种厌恶的情绪。
不少网友在评论中表示:“孩子都病成这样了,你还有心上网写文章。”、“你的每一次出现都是对善良人心的一种亵渎,安心尽力的为孩子治病吧!”、“感觉他写的都是套路!都很恶心”、“又喊了一声狼来了”。(凤凰网报道)
个人求助行为暂无法律约束
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与定义,规范了慈善组织的资格与行为,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慈善募捐和慈善捐赠的重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信托制度,提出了政府促进慈善事业的措施,确立了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
然而,罗尔的行为并不是慈善募捐,而是属于个人求助。《慈善法》规定慈善活动是针对不特定的受益人开展的公益活动,罗尔为了自己身患白血病的女儿求助,是私益行为,不符合《慈善法》有关“慈善”的定义,所以不违反《慈善法》。因而,个人求助行为也不在《慈善法》的调整范围之内,慈善法规定的善款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也不适用在个人求助的活动中。许多做过慈善、奉献过爱心的朋友都十分关注善款的去向及使用情况,但由于个人求助行为所取得的款项属于赠与,归于受赠人个人所有。因此目前法律上对个人求助所得捐款的后续处理等问题还没有规定,只能靠道德来限制。
郭美美事件引发的红十字会公信力危机至今还未完全消失,罗一笑事件再次挑动了我们本已脆弱的那根名为“信任”的神经,我们害怕自己的爱心被虚耗,更怕当信任倒下,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无法得到帮助。有人说傻傻的善良胜过聪明的冷漠,但善良是纤细的,悉心呵护才能长久地发光发热。罗素说:“若理性不存在,则善良无意义。”希望规范个人求助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为我们的善良提供理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