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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演唱会怒吼公安引争议,粉丝欢呼背后法律问题浮现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6-11) 浏览 204

周杰伦怒斥执勤人员,粉丝情绪高涨引发争议

根据媒体报道,周杰伦在演唱会现场曾对一名执勤人员怒吼:“把他的灯牌还给他。这位公安,hello,你不要乱丢我歌迷的灯牌,有没有听到?”这句话一出,现场粉丝顿时欢呼雀跃。随后,周杰伦继续说道:“你要控制秩序,你把他灯牌丢掉干嘛?”现场再次响起热烈的掌声与欢呼。紧接着,他情绪激动地喊道:“你给我滚出去!嘿!我在跟你讲话有没有听到!你给我滚出去!”从现场视频中可以看到,粉丝们也跟着他高呼:“滚出去!”

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网络上引发热议。现场执勤的警方人员随后回应称,他们是在正常维护秩序,当时有位歌迷在第一排拿着灯牌,在凳子上跳舞。警方强调了三个关键点:第一,灯牌是禁止带入演唱会的;第二,不允许在凳子上跳动,因为演唱会内场的凳子都用束缚带连接,一旦倒下可能引发踩踏事故;第三,周杰伦当时骂的是“公安”,而非“保安”,这在性质上是否相同,值得商榷。

根据《人民警察法》,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将面临治安管理处罚。尽管周杰伦随后公开道歉,但网友指出,他的道歉对象是“维护演唱会秩序的安保人员”,而当时他所针对的是“公安”,两者在性质上存在明显差异,引发公众对事件严重性的不同看法。

周杰伦演唱会怒吼公安引争议,粉丝欢呼背后法律问题浮现插图

此外,有专家认为,此次事件可能对周杰伦在大陆参股或代言的公司产生影响。此前曾有类似案例,因此此次事件或将对其商业形象和合作产生一定冲击。目前,周杰伦在大陆仍有多项商业合作,包括代言美特斯邦威、纳智捷全新纳5、唯品会、途牛旅游网等,还入股了港股上市公司文化传信,并与真爱服务共同创立了真爱范特西KTV品牌。

关于合同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行为,对方有权要求支付价款或报酬。若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存在以下情形除外:(一)法律或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标的不适合强制履行或履行成本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提出履行要求。

若合同标的质量不符合约定,应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明确约定,受损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程度,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责任。若履行义务或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仍有其他损失,违约方应予以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可预见或应当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如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若有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根据其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仍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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