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一年获9项发明专利,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解析
武汉大学珞珈学院一名本科生廖可富,凭借源自生活的灵感,一年内成功获得9项国家发明专利,成为校园里的创新典范。据《武汉晚报》报道,廖可富在读通讯工程专业期间,曾在冬天于武汉宏基车站等待长途车回监利老家时,因长时间站立而萌生灵感,设想在行李箱旁加装可折叠的座位,使行李箱兼具收纳与坐具功能。这一创意得到了学校教务处付雪江老师的认可与鼓励,促使他开始认真记录和实践自己的想法。
此后,廖可富养成了随身携带笔记本的习惯,随时捕捉生活中的灵感,并利用空闲时间进行创新思考。例如,他曾因同学在卫生间不慎将项链掉入马桶而受到启发,设计出一种可升降的网兜装置,用于防止贵重物品掉落;他还根据轿车雨刮器的原理,在黑板上安装了带有喷水系统的滚动刷,实现自动擦黑板;针对冬季老年人脚部寒冷的问题,他设计了带有发热与按摩功能的鞋子,提升舒适度与健康性。
这些发明均源于他对日常生活的细致观察与深入思考。去年,廖可富一口气申请了16项发明专利,目前已获得9项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他表示:“这些发明都是从生活中来的,希望能真正帮助到老百姓。”他特别感谢湖北大学科技处的孙军、张伟等老师在创新道路上给予的持续支持与鼓励,同时也提到同校女友罗雨婷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帮助他查找英文资料,提供了重要协助。
廖可富来自监利,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本科阶段的学费是借来的,研究生学费则通过贷款完成。他目前最大的愿望,是将部分专利转化为实际产品,不仅造福社会,也能缓解自身的经济压力。
关于专利使用许可合同的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此类合同仅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专利法》,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权人需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若未按时缴纳,则专利权可能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因此,若想确保专利权持续有效,必须每年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年费。在专利许可合同中,双方也可以就年费的缴纳方式进行约定。若未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义务应由专利权人承担。
在签订专利许可合同时,应首先确认专利权的状态和剩余期限。如果专利权已届满、终止或被宣告无效,该技术已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都可无偿使用,此时许可合同将失去法律效力。若专利权有效,则应根据其剩余年限评估许可使用费,一般来说,剩余年限越短,许可费用越低,反之则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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