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案情简介:
崔某,是一家锅炉制造公司的技术骨干,2005年1月与公司签定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9月的某日,公司技术部经理与崔某由于在生产技术问题上意见不合产生了争吵,后争吵逐步升级,崔某气急败坏之下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水果刀向经理刺去。最终,崔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宣判后,公司通知崔某解除合同。崔某认为合同还没有到期,不服公司与他解除合同的决定,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
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能够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律师说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六项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指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本案中崔某由于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属于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崔某无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