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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证书就业 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纠纷 1年前 (2023-08-02) 浏览 68

案例详情:伪造证书就业成功 劳动合同效力发生争议

北京一家生活用品公司与杨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杨女士任该公司培训部副经理,月工资4000元,合同期为一年。合同签订当天,杨女士入职开始工作,2009年3月26日,原告公司接到杨女士的请假单。之后杨女士再未到岗工作,属于旷工。原告后来发现,签订合同时,杨女士向原告公司提供的学历为某大学英语教育专业本科文凭,但经原告公司与该大学联系得知,杨女士的毕业证系伪造。因此,原告公司认为杨女士存在欺诈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应属无效。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确认双方劳动合同无效,并拒绝支付杨女士2009年3月1日至5月11日的工及经济补偿金和杨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院判决:伪造证书属欺诈 劳动合同属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欺诈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本案中,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被告在明知其毕业证书系伪造的情况,仍然向原告出示该证书,使原告陷入错误认识与其签订了劳动合同,因此,法院确认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应属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被告杨女士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律师分析:欺诈属合同无效情形 合同双方需诚信

本案中,杨女士伪造某大学英语教育专业本科文凭属于欺诈行为,杨女士与生活用品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在公司受到欺诈的情况下订立的,公司的意思表示并不真实,劳动合同属无效合同。劳动合同具体在哪些情况下无效?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同时,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故本案合同无效。律师提醒您,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切记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勿为一时利益欺诈对方。更多合同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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