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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纠纷中平台是否担责?解析假金玫瑰案与赔偿责任认定

合同纠纷 3年前 (2023-08-03) 浏览 135

案件详情:刘某通过某网站购买了由某品牌礼品专营店销售的24K金玫瑰花3枝,总金额为285元。商品页面明确标注由该礼品专营店从广东省深圳市发货,并提供了售后服务信息。页面还说明金玫瑰表面采用纯度99.9%的金箔制作,非镀金,承诺“假一赔百”,并附有专业检测机构的鉴定报告,包装盒上亦有防伪标识。然而,经珠宝鉴定中心鉴定,该商品“不含金属成分”,实际为塑料材质。刘某因此起诉该网站,认为其销售行为构成欺诈,并主张网站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曾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应承担退还货款及百倍赔偿的责任。

法院判决:网站已公示销售者信息,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网站页面已明确标注销售方为某礼品专营店,并公示了该店铺的详细信息及联系方式。刘某在本案中曾与该礼品专营店取得联系,说明平台已履行了其应尽的告知义务。此外,刘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网站曾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因此,法院认定刘某要求网站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依据,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

律师分析:网购平台在何种情况下需承担赔偿责任
随着网络购物交易量的持续增长,相关纠纷也不断增多,其中因虚假宣传引发的争议尤为突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遭遇欺诈或其他损害自身权益的情形,可向销售者主张赔偿责任,具体情形包括以下三种:
(一)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应知销售者或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未采取必要措施;
(二)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无法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相关信息;
(三)即使平台能够提供销售者或服务者的信息,但平台对消费者作出了更有利的承诺。

在本案中,网站已明确公示销售者信息,且刘某已与销售者取得联系,表明平台已尽到相应的注意义务。因此,消费者不能要求平台承担赔偿责任。如您有更多合同相关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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