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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残疾女子被丈夫哄骗离婚起诉无效,法院审理中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9-06) 浏览 177

李女士因患有精神残疾,近日向顺义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自己是在被丈夫哄骗的情况下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请求法院确认该协议无效。她表示,2002年患病后多次接受治疗,但效果不佳,2009年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去年11月,丈夫陈先生在未告知家人的情况下,以哄骗方式使她签署离婚协议,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李女士认为,陈先生的行为违反了《婚姻法》中“夫妻有相互抚养义务”的规定。

陈先生则辩称,李女士曾提出过离婚,但经过亲友劝解后暂时搁置。2007年其家庭因拆迁获得一套楼房,李女士也分得其中一套。房屋交付后,李女士再次提出离婚,且在2010年春节后与他人存在不正当关系,促使他下定决心结束婚姻。他强调,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并未采取任何胁迫手段,因此不同意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庭审期间,李女士因病情正在住院,其代理人提出希望法院先行调解,以便双方恢复婚姻关系,避免在辩论过程中伤及家庭感情。但陈先生明确表示,自己已决意离婚,不愿调解。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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