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苦学QQ查“小三” 保存聊天记录能否成证据
“小三”现身,农妇苦学QQ取证
李娟的家位于贵州省德江县农村,7年前,她嫁给了同乡卢金(化名)。婚后第二年,她生下了一个孩子,夫妻感情一度非常融洽。随后,卢金跟随老乡前往沈阳打工。
“自从丈夫外出打工后,他几乎每年春节都会回来。”李娟回忆道。然而,今年元旦,卢金却意外提前回乡,而且对妻子和孩子的态度明显变得冷淡。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娟接听了丈夫的一个电话,对方是位女性。尽管通话短暂,卢金却轻描淡写地表示,那女子只是打工单位的同事。但李娟心中始终存疑。
元旦过后,卢金便匆匆返回沈阳。为了调查真相,李娟悄悄前往网吧学习上网技巧。凭借对丈夫的了解,她很快破解了密码,登录了他的QQ账号。在QQ空间里,她发现了令人震惊的内容:一个名为“娜娜”的女性频繁与卢金聊天,甚至直呼其为“老公”,两人之间的对话充满了暧昧色彩。李娟立即保存了这些聊天记录。
“我们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我想尽一切努力挽回他的心。”李娟说。于是,她请亲戚照顾孩子,独自乘火车前往沈阳寻找丈夫。得知妻子已到达,卢金发来一条短信,言辞激烈:“你竟来沈阳查我的女人?你来,我走!”
此后,卢金再未接听李娟的电话。李娟无奈之下,前往丈夫工作的单位查询,却发现卢金已于4月30日离职。
再次尝试登录丈夫的QQ时,她发现之前的聊天记录已被删除。那么,她手中的“证据”是否还能发挥作用?法院工作人员表示,仅凭网上聊天记录、男女同进同出的照片、暧昧短信或书信等,若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很难作为有效证据证明存在第三者。
提醒: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当事人应尽量收集多种类型的证据,如录音录像、照片、证人证言、出入宾馆的记录等。有条件的话,可以对相关证据进行公证,以增强其法律效力。必要时,也可拨打110报警,由公安机关介入调查并制作相关笔录。
责任编辑:许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