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发现女儿非亲生起诉离婚 法院调解获30万赔偿
据新安晚报7月17日报道,一位丈夫在女儿八岁那年才得知她并非亲生,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自愿离婚。其前妻赔偿了男方子女抚养费、教育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30余万元。
王猛和妻子吴芬于2003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王猛长期在外省打工,辛苦持家。今年春节,他回到舒城家中,与妻子因琐事发生争执。在情绪激动之下,他开始怀疑妻子是否在婚姻期间出轨。女儿朵朵出生于2004年,仅比他们结婚晚了半年。春节期间,他听闻一些流言蜚语,结合妻子婚后态度的变化,心中疑虑重重。
在争吵后,王猛向舒城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吴芬起初不同意离婚,但同意进行鉴定,她始终认为朵朵是王猛的亲生女儿。鉴定结果出来后,明确显示王猛与朵朵之间不存在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
王猛一直以为朵朵是自己的亲生骨肉,多年来为家庭付出心血与汗水,却换来如此残酷的真相。他感到心痛与愤怒,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太多。而吴芬也表示,她未曾预料到这样的结果,当初与王猛相识后便断绝了与其他异性的联系,没想到最终还是面临这样的局面。
在法院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同意自愿离婚。吴芬同意补偿王猛在婚姻期间因抚养子女所支出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总计30余万元。该案现已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