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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二胎政策解读:如何生二胎?政策风险与社会影响分析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28) 浏览 125

“单独二胎”政策规定,夫妻双方中只要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即可生育第二个孩子。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逐渐步入生育高峰期,计划生育政策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多位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纷纷提出关于调整和完善独生子女政策的建议。

“单独二胎”作为一种相对折衷的政策方案,是在全国已普遍实行“双独二胎”(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可按规定生育第二胎)的基础上,针对部分城市试点推出的。该政策允许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家庭生育第二个孩子。有政协委员指出,中国的人口控制政策在长期实施过程中,已产生诸多风险和代价。30年来,中国积累了上亿个独生子女家庭,这些家庭在子女成年、成才、婚姻及养老等方面面临诸多挑战,同时,独生子女家庭在养老和家庭结构方面也存在缺损问题。此外,人口结构失衡、老龄化加剧、性别比例失调以及劳动力短缺等问题,也对社会发展和国家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尽管中国曾于1980年提出到2000年人口控制在12亿,2000年又提出到2010年人口控制在14亿的目标,均顺利实现,但专家预测,中国人口将在2030年前后达到峰值,约为14亿左右。该委员分析认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已进入稳定低生育阶段,综合生育率和生育意愿持续偏低,因此具备适度放宽二胎政策的现实基础。

然而,“单独二胎”政策在部分地区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例如,某些地区对一胎政策的执行存在变通现象,尤其是在“养儿防老”观念仍较强烈的农村地区,部分家庭通过“准二胎”或“一胎半”的方式,实际上生了二胎甚至三胎。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策的严肃性和执行效果。

针对这些问题,农工党中央在今年的大会上提交了《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国策不动摇,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的提案》。提案指出,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对在职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但对于其他群体的违法生育行为,仅依靠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方式,约束力有限。部分人因经济条件较好而不惧处罚,而贫困家庭则难以承担相关费用。

此外,农工党中央的调查显示,当前国家在落实多项普惠政策时,往往以“人均”为标准进行补偿,这种方式未能有效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照顾,反而在客观上助长了“多生多受益、少生少受益”的不良风气。因此,提案建议,在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同时,应进一步加大法外生育的处罚力度,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以实现人口政策的公平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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