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对财产分割起争议,执行财产保全解纠纷
夫妻离婚对财产分割起争议
凌某(男)和石某(女)本是一对令人羡慕的夫妻,他们共同经营电器生意所以家境富裕,并且育有一子小宝。可惜好景不长,凌某偶然发现石某竟有外遇,两人多次争吵,最终感情破裂。2009年,凌某和石某通过诉讼程序离婚,但是两人共同房产、债权、债务较多,一直无法分割清楚。凌某和石某在离婚后的四年里,因为财产分割、婚生子小宝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问题多次争吵,凌、石两家多次私下争吵甚至打闹,凌某、石某及双方家人的做法在当地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
2013年8月,石某就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向金寨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一庭的执行法官们受理后,并没有立刻执行,而是仔细的研究本案件的案情,并详细了解凌某和石某之间的其他纠纷。在全面掌握情况后,执行一庭的法官们将被执行人凌某传唤至执行局办公室。对凌某的处境,法官们表示同情,从安慰和劝解入手拉近和他的距离。执行法官们一方面拿出法律条文逐句引导其学习,让其了解法律的规定,使凌某意识到自己应该理智的对待这起纠纷,另一方面详细的分析案情,劝说凌某相信法律选择正确的方式处理问题。
执行财产保全解纠纷
在执行法官们耐心细致的劝说开导下,凌某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和担忧,他认为石某和自己还在孩子的抚养费、共同债权债务等问题上存在纠纷,并且这些纠纷已经进入诉讼审理程序,执行法官们通过调查了解到凌某所反映的情况属实。执行法官们认为凌某应该按时交付案款,然后提交保全申请,由执行一庭将案款全额保全,这样对双方都比较公平。凌某和石某都对执行法官们的提议表示赞同。
2013年11月7日凌某主动交付案款38万元,执行法官们当即接收并且进行执行保全。执行一庭的法官们通过灵活执法适用执行保全程序,不仅将此案执结更为双方当事人其他相关案件的执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