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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为拆迁利益争夺女儿抚养权 法院驳回并调解成功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09-30) 浏览 197

李女士今年30多岁,10年前与前夫王某离婚时,女儿尚在襁褓之中。当时,李女士因自身经济条件不稳定,主动在离婚协议中放弃了女儿的抚养权,由王某抚养。然而,最近李女士突然向王某提出要求,希望重新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但遭到王某的拒绝。

原来,李女士现居地即将面临拆迁,根据当地政策,人口越多,分得的安置房和补偿款越多。一套安置房的价值至少在50万元左右,巨大的利益让李女士动了心思。她试图以争取抚养权为条件,换取更多拆迁补偿,但王某并未答应。

随后,李女士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对女儿的抚养权。法院在调查中发现,李女士的经济状况并未发生显著变化,且与女儿之间缺乏亲密联系。为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建邺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诉讼请求。

按理说,李女士在诉求被驳回后应就此罢手,但她仍坚持上诉。市法院少年庭受理案件后,为深入了解情况,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法官亲自前往李女士和王某的居住地,联合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在了解李女士的真实意图后,法官和调解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明确指出不能以争夺抚养权为手段谋取个人利益,法律始终以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为核心。

经过教育,李女士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表示不再追讨抚养权,并主动撤诉。至此,这场因拆迁利益引发的抚养权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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