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索要赡养费遭法院终审驳回,女儿反驳称无经济来源与遗产纠纷
老徐起诉女儿小菁要求支付赡养费。老徐表示,自己于2000年4月因下岗失业,靠节俭度日和借贷支撑女儿小菁完成学业。在小菁母亲患病期间,他也曾向亲友借钱用于治疗。2009年7月,小菁大学毕业并工作三年,但从未尽过赡养义务,反而曾对父亲进行诅咒。老徐现已近60岁,无固定工作和经济来源,而其现任妻子于2010年2月失业,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因此请求法院判令小菁每月支付1040元赡养费。
小菁则反驳称,父亲与第一任妻子结婚后曾有一个女儿,后因重婚与母亲结婚,该行为被母亲知晓后,双方离婚。母亲治病的费用主要来自公费报销、单位捐助及亲友资助,而自己读书期间的费用也由母亲提供,父亲并未借钱支持。此外,小菁还指控父亲为争夺遗产,拒不承认母亲的遗嘱,并捏造了高达30多万元的债务。她明确表示不愿支付赡养费,并指出老徐的现任妻子尚未退休,家庭拥有三套房产,租金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经济条件。即便将来需要支付赡养费,老徐与前妻所生的长女以及与现任妻子所生的儿子也应共同承担赡养责任。
一审中,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判决小菁每月向老徐支付400元赡养费。小菁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广州中院终审认为,老徐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生活困难且无经济来源,且其尚未达到60岁,仍具备劳动能力。因此,要求小菁支付赡养费不符合法律规定,最终裁定驳回老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