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婚姻家庭 > 正文

妻子瘫痪丈夫婚外生子未登记是否构成重婚?法律解析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12) 浏览 180

夫妻间的相互忠诚是婚姻关系中应尽的基本义务。然而,三门市民叶某却在妻子陈某瘫痪后,背弃责任,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一子,行为令人愤慨。但问题是,叶某并未与同居女子娇娇登记结婚,这种情况下是否构成重婚?

叶某与陈某于1990年登记结婚,婚后感情稳定,育有一子,家庭生活原本幸福美满。2007年3月,陈某因车祸导致一级伤残,生活无法自理。叶某请来保姆照顾妻子,并在外从事雕塑工作维持家庭生计。2008年初,叶某与娇娇相识,随后两人开始同居生活,直至娇娇怀孕。2009年5月,娇娇生下儿子“牛牛”,之后因得知叶某已有妻子和孩子,便搬至朋友韩某家中待产。韩某的套房装修完成后,叶某租下该房屋,与娇娇和牛牛共同生活,小区居民误以为他们是夫妻,甚至给三人起了“牛牛”、“牛妈”、“老牛”的绰号。

2013年圣诞节,牛牛所在的幼儿园举办亲子活动,叶某与娇娇以父母身份出席,进一步加深了外界对其“夫妻”关系的误解。陈某在得知丈夫的不忠行为后,虽心痛不已,但并未过多责备,仅要求叶某按时支付保姆费用和生活费。然而,2022年4月,陈某因长期失望和痛苦,最终选择服农药自杀。

案发后,叶某在塑佛像时被公安机关传唤,如实供述了其与娇娇以夫妻名义同居并生育子女的事实。法院审理认为,尽管叶某与娇娇未进行婚姻登记,也未举行婚礼,但两人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子女,已具备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其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可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最终,法院认定叶某与娇娇的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依法判处叶某拘役三个月,娇娇亦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十个月。此案提醒我们,婚姻中的忠诚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任何形式的重婚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 END -
- 0人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