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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晋被小三插足后复合引热议,妻子能否起诉“小三”?》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3-10-14) 浏览 293

一、崔晋与张思然复合引热议
近日,因参加综艺节目《变形记》而走红的崔晋被传与网红女友张思然分手,疑似被网友杨权插足。崔晋在微博上痛斥杨权为“渣男”,并称张思然是“好女孩”。然而,事件很快出现反转,7月12日有消息称崔晋与张思然已复合,两人在直播平台公开秀恩爱,引发网友热议。不少网友调侃称:“他们每次秀恩爱,都是在为分手铺垫。”“每一次和好,都是对之前分手的打脸。”

崔晋于2014年通过《变形记》进入大众视野,凭借高富帅的形象受到关注。他与张思然交往多年,两人曾被传为情侣。5月25日,张思然在直播中透露崔晋已提出分手,并暗示崔晋感情不专。随后,崔晋在7月3日发布长微博,痛斥杨权,但依旧对张思然表示肯定。此外,崔晋还曾与张思然的闺蜜刘韩晴在微博上发生争执。而杨权则在微博中澄清,称自己与张思然“自始至终只是朋友”。两人的情感纠葛可谓一波三折,令人唏嘘。

二、妻子能否起诉“小三”?
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外情、包养等现象在一些人群中逐渐出现,挑战着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不少妻子在发现丈夫出轨后,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小三”的责任,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妻子起诉“小三”并不容易。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只能是离婚诉讼中无过错方的配偶。这意味着,妻子无法直接起诉“小三”要求损害赔偿,而只能通过离婚诉讼中要求丈夫承担赔偿责任来间接维权。

其次,法律并不适用于所有道德问题。感情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法律的职责是保障公平正义,而非干预私人情感。在婚姻关系中,是否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而非将责任归咎于“小三”。将愤怒转移到“小三”身上,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惩罚她,不仅不现实,也违背了法律的公平原则。

婚姻是建立在双方尊重、信任与责任之上的,夫妻双方应共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若婚外情发生,更应明确责任归属,理性处理。法律虽不能阻止婚外情的发生,但可以为婚姻破裂后的权益分割提供保障。因此,妻子在面对“小三”时,应更多依靠法律途径解决婚姻中的财产与子女抚养等问题,而非单纯追究“小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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