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渔村少女早婚早育现象引关注,结婚需满足哪些法定条件?
一、海南渔村少女早婚早育现象引关注
据新华报道,在海南世代居住的渔村中,未到法定年龄便结婚的现象并不罕见。一些少女在14岁便成为母亲,个别甚至在30岁前就成为了祖母或外婆。调查显示,部分渔村存在较为普遍的少女未婚早孕现象。这些“少女妈妈”在婚后面临较高的分娩风险,生育后也常出现分居现象,进而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今年7月11日是第27个世界人口日,联合国人口基金将主题定为“投资于少女”,强调对少女健康与教育的投入;国家卫生计生委与全国妇联也将中国宣传活动主题设为“关心女性幸福,关爱妇幼健康”。然而,在一些地区,传统习俗与陋习仍对少女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隐患。
二、结婚需满足的法定条件
从海南渔村少女早婚现象出发,我们可以看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对结婚设定了明确的条件,包括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一)结婚的必备条件
1. **婚姻自由与自愿**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任何一方不得受到强迫,任何第三者也不得干涉。这意味着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婚姻障碍。婚姻作为一种身份行为,具有高度的个人专属性,多数国家规定当事人必须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理。
2. **达到法定婚龄**
《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这一规定表明,尽管我国保障婚姻自由,但并非所有公民都能成为婚姻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达到法定年龄才能合法结婚。
– **晚婚与晚育的定义**
晚婚指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次结婚;晚育指已婚女性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
– **法定婚龄的性质**
法定婚龄是强制性规定,而晚婚晚育则是国家鼓励的政策性措施。
3. **遵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二条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意味着婚姻关系必须建立在双方无配偶的基础上,任何违反一夫一妻原则的结合均不被法律认可。
(二)结婚的禁止条件
结婚的禁止条件,即法律不允许结婚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 **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
根据《婚姻法》第七条第一款,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这一规定旨在防止近亲繁殖,保障后代健康。
2. **禁止患有特定疾病的人结婚**
《婚姻法》第七条第二款指出,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具体包括:
– 正处于发病期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患者;
– 未治愈的性病患者;
– 重度智力障碍(如痴呆症)患者;
– 正处于发病期的法定传染病患者。
若一方在婚前已患有上述疾病并领取结婚证,且婚后仍未治愈,该婚姻可依法被宣告无效,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收回结婚证。但若一方是在婚后才患病,则不适用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