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夫妻个人债务,如何理解夫妻共同债务
一、如何理解夫妻个人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根据债务的性质、形式、范围及负债的原因、去向等因素进行判断。因是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或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除外。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满足个人需要所借的债务,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个人债务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离婚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二)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债为目的的除外。所谓“约定”,就是夫妻双方经商量后,就哪些债务由谁个人负责承担而达成的一种协议,对此协议,双方互为认可。但双方如果以逃债为目的的约定是无效的。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属、朋友所负的债务。
(四)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却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五)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六)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
二、如何理解夫妻共同债务
所谓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需要,或出于共同生活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引起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扶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这其实就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所负债务范围内。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之间因日常生活需要具有家事代理权,但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所做出的有关财产方面的重要决定,应当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限定在日常家事代理或者“为夫妻共同生活”范围内。
以上就是有关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因夫妻债务问题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是事先咨询相关的婚姻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