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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强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出轨对财产分割有何影响?

婚姻家庭 1年前 (2023-10-16) 浏览 105

一、宝强法院起诉离婚分割财产

8月15日上午,王宝强到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除要求法院判决离婚外,其诉讼请求还包括要求判令婚生子女都归其抚养并要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王宝强要求分割的财产包括9套房产,其中包括美国洛杉矶的一处房产,一辆宝马x5轿车、一辆宾利轿车,多家公司股权、出资,存款、股票、理财产品等,以及爱马仕、香奈儿、范思哲等知名品牌的珠宝、首饰、名表、包、服饰。

二、出轨对财产分割有何影响?

从现行《婚姻法》本身的条文中来看,一方有婚外情出轨,并不影响离婚时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过错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损害赔偿。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精神损害赔偿。”

要注意法条中的措辞,不是所有的出轨都可以要求赔偿,而是要达到“同居”或“重婚”的严重程度才能要求赔偿!如果是没有同居,只是偶尔的偷腥,正常情况下,还不能达到此法条确定的赔偿条件。

司法实践中也有未达到同居程度,但出轨的行为确实给无过错方带来严重精神伤害,法院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案例!但是,我国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能支持的数额一向很低,能给几万元就算高额了。对于宝宝离婚动辄涉及上亿资产来说,即使因对方出轨支持精神损害赔偿,从财产角度看也没多大意义。

那么法律上对一方出轨的情况,在财产分割方面没有任何规定吗?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夫妻离婚共同财产处理中,法院要“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此司法解释中提到了“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但是该司法解释是1993年,现行《婚姻法》是2001年的,在后制订的《婚姻法》中对财产分割方面“照顾无过错方”并没有提及,只提到了可主张“损害赔偿”。那么是否还能适用该“照顾无过错方”就有一定争议了。而且,从过往的司法实践来看,即使是适用“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在财产分割比例上的影响也很小,甚至可以忽略。

不但在财产分割上,对于争孩子的抚养权也是一样,王宝强虽然主张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但是除非马蓉主动放弃抚养权,否则没什么特殊情况,两个孩子应该会一人一个分别抚养。在本案中,一方是否出轨,也不会对抚养权问题造成什么影响。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王宝强抓住对方“出轨”的过错,法律上对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的影响都不是很大,那么他这么做的意义体现在哪儿呢?

虽然对财产分割的影响有限,但抓住对方“出轨”的过错仍非常重要!这是让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理由!

单方面诉讼离婚难度是非常大的,主张离婚的一方,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想让法院一次判决离婚,那是相当难的!

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不是达到“重婚或同居”的严重程度,即使查实一方有偶尔出轨行为,但如果出轨方在法庭上肯“低头认错、诚心悔过”,法院很可能仍判决不准离婚!

当然,王宝强此次的情况有不同,如果出轨的对象是自己身边的经纪人,这对宝宝的伤害显然比出轨对象是其他不认识的人更重!而且,身为明星把此事公诸于众,出轨方估计也没脸坚持不愿意离婚了,即使出轨方真这么做,考虑到此事已公开的社会影响,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也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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