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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法院起诉离婚 王宝强上亿家产可能会如何分?

婚姻家庭 1年前 (2023-10-16) 浏览 103

一、王宝强法院起诉离婚

8月14日凌晨,王宝强一纸离婚声明,自爆自己的妻子马蓉出轨自己的经纪人,导致一大波吃瓜群众被惊醒到无法入睡。围观的群众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明白”之后,无比的心疼宝宝。明星要离婚,大部分人会马上想到,明星的家产会被分掉多少?宝宝这些年来据传闻赚了上亿的财产。那么王宝强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呢?

二、王宝强上亿家产可能会如何分?

首先,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婚姻法》规定,解除婚姻关系只有诉讼解除和协商解除,前者需要去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离婚了,才算离婚。后者,则需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才算离婚。以声明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更多是一种观点表达与意思宣示,类似古代休妻方式。所以,王宝强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尚处于合法存续状态,他俩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并不会因为王宝强的这则声明而当然解除。

目前宝宝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争夺子女的抚养权,以及要求分割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9套房屋,多家公司股权、出资,车、奢侈品、存款、股票、理财产品、保险、原创设计品牌等。据悉,朝阳法院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正式受理此案。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所以,按照上面的说法,如果王宝强没有和马蓉签订财产协议的话,王宝强所赚的钱应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都要被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王宝强的财产是会被平分的。

在我国法律上,出轨并不会影响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若马蓉婚内出轨,夫妻财产依旧只能平分,出轨一事只能认定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不得作为少分财产的法定理由。理由如下:我国《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婚内出轨行为违反夫妻间互相忠实的义务,破坏婚姻关系。常理来看,出轨破坏婚姻者理应少分财产才是,但是我国现行的婚姻法中没有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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