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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峥酒店过夜引热议 非婚同居是否违法解析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3-18) 浏览 125

一、徐峥与神秘女子被拍同乘电梯
据北青网报道,本月19日下午,有网络平台爆料称,今年10月1日晚上十点左右,徐峥与一名年轻神秘女子一同乘坐电梯进入密云古北水镇御舍温泉酒店。爆料人推测,两人可能是刚刚办理完入住手续。随后,徐峥与该女子疑似一同前往二楼的房间,当晚两人再未从酒店离开。爆料中特别指出,与徐峥一同出现的神秘女子并非其妻子陶虹。

二、非婚同居是否违法
非婚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通常被社会视为一种事实婚姻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婚同居的法律认定与处理方式如下:

1. 在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若男女双方(包括同性)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且被群众视为夫妻关系,一方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若起诉时双方均符合结婚条件,可认定为事实婚姻;若一方或双方不符合条件,则视为非法同居。

2. 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日起,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律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3. 离婚后双方未再婚,也未办理复婚登记,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若一方起诉离婚,应解除其非法同居关系。

4. 已登记结婚的一方与第三人形成事实婚姻,或事实婚姻一方与第三人登记结婚,或与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实婚姻,若前一个婚姻关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责任,无论其行为是否构成重婚罪,均应解除后一个婚姻关系。如该方仅要求处理离婚问题,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调解或判决。

5. 审理涉及事实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时,法院应首先进行调解。若调解和好或当事人撤诉,可确认婚姻关系有效,并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若调解无效,则应判决准予离婚。

6. 对于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法院在审理时,若发现存在违法情节,应依据《婚姻法》、《民法通则》及《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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