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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遭轮奸不报警 谁该为她的青春负责

婚姻家庭 7个月前 (04-28) 浏览 62

一、女孩遭轮奸不报警 

据报道,上海90后女孩遭轮奸,,其母和外婆非但不报警,还任事态继续发展,目前女孩生下三个孩子。

第一次怀孕2012年,女儿在人民广场附近一家发廊认识一个福建的年轻发型师,两人暗生情愫。不久之后,女孩便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不顾母亲的反对,外婆的跪求,女孩丝毫不为所动,坚持要将孩子生下。而孩子父亲一走了之,至今仍不知去向。

女孩在人民广场打黑车回家,遭黑车司机侵害,女孩在人民广场打不到车,黑车司机把她带到偏僻的地方强暴了她。更可笑的是,司机还问女孩及其家人讨要车费。

女孩再度遭人强暴,母亲和外婆竟又一次选择了不报警,外婆还说这个左姓男子至今依旧时常出入她们家。并又让女孩生下了两个孩子。

二、谁该为她的青春负责

1、三个男子的责任

17岁时女孩和男子暗生情愫,导致怀孕。因为两人都是自愿,所以男子不构成犯罪。女孩自愿生下孩子,男方不知去向。但作为孩子的父亲,这个男子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女孩打黑车被侵害,司机构成强奸罪。强奸罪的诉讼时效是十年,严重的可以延长二十年。懦弱并不能保护自己,反而使犯罪份子更加嚣张。向警方寻求保护和帮助,才是正确的选择。

女孩再度被欺辱,姓左男子同样是构成强奸罪。即使后来他出入女孩家,让女孩产子,可能是得到女孩同意的。但这都不改变他最初犯下强奸罪行的性质。

2、母亲和外婆

女孩由母亲和外婆看护长大,保护孩子人身安全是监护人最基本的义务。母亲和外婆任由他人欺辱女孩,非但不保护她,还消极的任事态发展。而且从小交给女孩的生活方式和处事道理也不对,这是导致女孩多次被欺辱的重要原因,为此母亲和外婆要承当责任。

3、女孩自己

17岁的人应当具备正常判断是非的能力,遇害伤害应当向警察、社区等寻求帮助。女孩选择了沉默,而她也不得不为自己的选择承受痛苦。即使我们非常理解她当时的不安和恐惧,也没有人能代替她自己来承受伤害。

然而,以上法律规定的责任,在目前能够依法处理的恐怕只有那个左姓男子吧。而责任最大母亲和外婆,希望相关的社区、机构能对其进行教育和说服。对于女孩只能寄希望于当地基层政府、社区委员会等机构,予以重视和保护,并为女孩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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