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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卖学区房照顾患癌父亲,子女赡养义务有哪些?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5-03) 浏览 134

中国青年网报道,2010年,赵斌的父亲病情恶化,医生建议进行骨髓自体移植手术,一次性费用高达30万元。此前,赵斌一家已经耗尽多年积蓄用于治疗,面对沉重的经济压力,他瞒着父亲,将自己名下唯一一套位于当地优质小学学区的房产以13万元低价出售。赵斌和妻子带着4岁的女儿,搬回了60平方米的铁路职工回迁房生活。

为了筹集手术费用,妻子赵秀秀拿出结婚时的压箱底钱全力支持,她说:“只要人还在就好。”同时,为了减轻赵斌的负担,赵秀秀辞去了运输公司的工作,选择在家照顾年迈的奶奶。2014年4月,赵父不幸离世。然而,赵斌和妻子始终坚守孝道,尽心尽力照顾家中老人,他们的行为感动了周围许多人。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和扶助的义务。当子女不履行赡养责任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赡养扶助不仅包括经济上的支持,还涵盖生活上的照料、精神上的慰藉以及情感上的关怀。无论子女是否已婚、性别如何,只要具备经济能力,就有责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直至父母去世。

此外,赡养义务不仅适用于婚生子女与父母之间,也适用于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与养父母、继子女与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但需注意,子女的配偶对对方父母并无法定赡养义务,仅在道德层面应尽照顾之责。由于夫妻通常被视为利益与法律上的共同体,因此在道德上更有责任关心和照顾对方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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