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靖童探班谢霆锋引热议 再婚子女关系法律解析
一、窦靖童探班谢霆锋
据北青网报道,近日在北京录制综艺节目《十二道锋味》的谢霆锋,在休息间隙被拍到在棚外抽雪茄。令人关注的是,一位短发女子主动上前热情拥抱,两人聊得十分开心。这位女子正是谢霆锋的女儿窦靖童。当天,窦靖童以一头标志性的冲天辫亮相,个性十足,与谢霆锋见面后笑逐颜开,交谈气氛轻松融洽。两人一同抽烟、谈笑风生,展现出亲密无间的友情。作为天后王菲的女儿,窦靖童的每一次亮相都备受关注,而她与谢霆锋的关系也一直牵动公众神经。尽管窦靖童曾表示自己与谢霆锋并不熟悉,甚至未曾参加过他的演唱会,但此次探班互动显得格外自然,似乎两人之间有着不少共同话题,关系也比外界想象的要亲近许多。
二、再婚子女关系的法律处理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父母离婚而终止。离婚后,无论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双方仍享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七条进一步指出,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不得存在虐待或歧视行为。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规定。
由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因此在继父或继母与生母或生父离婚时,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应遵循以下原则处理:
(1)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如果继父或继母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不再愿意继续抚养,不应勉强,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可自然解除。若继父或继母愿意继续抚养,法院应予以支持。
(2)对于那些长期受到继父或继母抚养和教育、现已成年的继子女,继父母子女之间已形成的身份关系和权利义务关系不能因离婚而自动解除。只有在一方或双方提出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才可解除。
此外,若继子女已由继父母抚养成人并独立生活,对于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的继父母,继子女仍应承担相应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