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名初中生翻越铁路耍酷逼停火车,监护人责任引深思
一、五名少年耍酷逼停火车
据央广网报道,10月22日下午,岳阳临湘有五名初中生在同学生日聚会上饮酒后,翻越围墙进入京广铁路线。为了展示所谓的“胆量”和“酷”,他们竟在铁轨上进行近距离跳跃“比赛”。当一列从长沙开往武汉的货运列车驶近时,一名男生才匆忙跑开。这一行为导致列车紧急刹车,最终被迫停运长达7分钟。五名学生随后被民警带往派出所接受教育。家长在看到监控视频后愤怒不已,痛斥道:“你们不是在耍酷,是在玩命!”
根据长铁公安处的监控记录,10月22日下午3时30分,五名少年先后翻越围墙,进入京广线K1383+130米处(位于岳阳临湘境内)。下午3时43分,一列货运列车从弯道疾驰而来,此时一名身穿白色上衣的少年正蹲在轨道上一动不动,随后竟在铁轨上蹦跳起来,其余四人则站在铁路旁观看。火车逐渐靠近该少年,两名民警迅速冲上前去制止,少年才跳下铁轨。列车在擦身而过之后紧急停车,险些酿成悲剧。
二、监护人的法律责任
父母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法负有监护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过程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履行以下责任:
1. 必须按时将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送入学校接受教育;
2. 确保适龄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完成规定的义务教育年限,不得中途辍学;
3. 按规定缴纳政府规定的义务教育相关费用;如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费用,可向就读学校申请减免;
4. 应当为子女或其他被监护人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积极配合学校教育,促进其健康成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当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