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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婚庆典温暖人心,结婚手续详解及注意事项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7-08) 浏览 129

北青报讯:为弘扬尊老孝亲的传统美德,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近日为辖区内30对结婚50周年的金婚老人举办了温馨的庆典活动。老人们身披婚纱,重走红毯,分享相伴半世纪的幸福故事,不仅展现了婚姻的坚韧与美好,也起到了引导和教育年轻夫妇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共建和谐家庭与社会的作用。

结婚需办理的手续如下:

一、所需证件
1. 双方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现场可复印)。
2. 双方签署的无配偶及无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现场填写)。
3. 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拍照,但需支付一定费用)。

二、登记程序
1. 男女双方需持上述证件,共同前往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2. 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到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 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双方必须亲自在声明书的“声明人”栏签名。
4. 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将当场予以登记并颁发结婚证。

三、登记时限与费用
登记时限: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发放结婚证。
收费标准:目前我国各省市已陆续取消婚姻登记证书的工本费,婚姻登记进入免费时代。婚前检查费用一般在100元左右,部分地区已提供免费服务。虽然婚检不是结婚登记的必要条件,但出于对双方负责的态度,婚前检查仍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优生优育,值得提倡。

四、不予登记的情形
婚姻登记机关对以下情形不予登记:
(一)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结婚的;
(三)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结婚的疾病,如重度或极重度智力低下、缺乏婚姻意识能力,或患有重型精神病且处于病情发作期,具有攻击性或危害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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