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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黛林再婚嫁富商财产分割指南:法律解析与注意事项

婚姻家庭 2年前 (2024-07-08) 浏览 84

一、熊黛林与再婚富商郭可颂结婚

据凤凰娱乐报道,熊黛林与富商男友郭可颂的恋情于2014年12月曝光。2016年3月9日,熊黛林在公司宴会上公开佩戴一枚3克拉钻戒,并宣布郭可颂已向她求婚,两人计划最迟于明年正式结婚。随后,熊黛林的经纪人也确认了这一消息。

根据土地注册处资料显示,郭可颂与熊黛林以1980万港元(约合1650万元人民币)购入位于北角半山珊瑚阁的一处高层住宅单位。该物业虽已有约43年楼龄,但属于老牌豪宅,且他们购入的是享有全海景、实用面积约为一百平方米的高层单位,实用性较强。查阅相关资料,去年中同类高层全海景单位的成交价曾高达2250万元,熊黛林与郭可颂则在一年后入市,价格相对较低,仅约270万元。

2023年10月,熊黛林与郭可颂在香港完成结婚登记。此前,两人曾透露将在11月初完成戏份后开始筹备婚礼,具体日期尚未公布。

二、再婚夫妻的财产分割方式

1. 再婚夫妻的共同财产,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 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 其他应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结婚到一方死亡或离婚之前,此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有特别约定,均视为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在处分共同财产时,都应征得配偶的同意。

3. 在分割再婚夫妻共同财产时,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 男女平等原则;
– 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 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 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4. 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
– 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
– 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 其他应当归一方所有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上述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5.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可以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该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在婚前或婚后对财产进行约定,仅对夫妻双方有效,对外不具有约束力。但如果在发生债务时,债权人知晓该约定,则该约定对债权人也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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