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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是否有效?约定房产归子女能否执行?

婚姻家庭 3年前 (2023-07-18) 浏览 229

案例简介:
原告与被告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于2010年11月2日达成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中位于汉沽区绿地二期34号楼的一处住房产权归其女儿所有,并约定该房屋后续应缴纳的房款由被告负责支付或通过贷款偿还。后因感情不和,双方经天津市汉沽区人民法院调解离婚,离婚时对该房产未作处理。目前,该房屋的产权证已发放并登记在被告名下。原告认为被告已反悔协议,故要求分割该房产。法院判决:
诉争房屋为原、被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所得,建筑面积为45.6平方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依法进行合理分割。其中,43.08平方米的建筑面积为被告在离婚后通过贷款支付的购房款项,应认定为被告的个人财产,归其所有。考虑到被告目前无自有住房,为保障其居住便利,法院判决该房屋归被告所有,被告需向原告支付相应的房屋价款。本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说法:
什么是婚内财产协议?约定财产归子女是否有效?
婚内财产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各自财产或共同财产的归属、使用、管理等事项作出的约定。根据法律规定,该协议对夫妻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且属于合同的一种,依法成立即生效。

在实际生活中,不少夫妻在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时,会考虑到子女的未来,约定将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然而,这类约定往往存在执行上的困难,因为财产的实际掌控仍由父母进行,赠与行为并未实际履行,因此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未完成的赠与,不具有法律效力。

此类约定若未实际履行,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实践中也多以无效处理。因此,若想将财产赠与子女,建议通过合法有效的赠与方式,如签订正式的赠与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其法律效力。

以上是对“婚内财产协议”及“约定财产归子女是否有效”问题的简要解答,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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