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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后遗弃伤者致死如何处理?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04) 浏览 171

李某将货车开至货场卸货后,前往附近饭店用餐。饭后驾车离开时,因饮酒及长时间驾驶导致疲劳,不慎将路边行人撞成重伤。事故发生后,李某被旁人目击,遂将伤者刘某抱入驾驶室,并声称要送其去医院治疗。然而,行驶约一公里后,李某见周围无人且未被跟踪,便将昏迷的刘某遗弃在路旁草地,随后驾车逃离现场。刘某最终因失血过多死亡。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责任,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三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理由是:李某酒后疲劳驾驶,撞伤刘某属于过失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其在事故发生后遗弃伤者,导致刘某死亡,属于“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情节,应依据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条款进行量刑。

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数罪并罚。理由是:李某酒后驾车造成刘某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在明知刘某伤势严重的情况下,未采取救助措施,反而将其遗弃,导致刘某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其对刘某的死亡结果存在过失,因此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依法并罚。

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和间接故意杀人罪。理由是:李某酒后驾车撞人致重伤,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随后,其将刘某遗弃于无人之处,为逃避责任而放任刘某的生命危险,主观上已由过失转化为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却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李某虽不积极追求刘某死亡,但其明知刘某可能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仍选择遗弃,对死亡结果持放任态度,因此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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