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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的条件及记录方法全解析

交通事故 2年前 (2023-09-11) 浏览 122

一、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的条件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若未造成人员伤亡,仅导致财产损失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属于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情形。此类事故包括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以及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碰撞。无论是否投保交强险,当事人均可撤离现场后自行协商处理。但若出现以下情况,当事人应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不得自行协商:
1. 机动车无号牌、行驶证或检验合格标志的;
2. 驾驶人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 车辆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或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的;
4. 驾驶人存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等情形的;
5. 事故碰撞了建筑物、公共设施或其他固定设施的;
6. 其中一方当事人逃逸的。

二、交通事故自行协商解决的记录方式
1. 在撤离现场前,当事人应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随后,各方应相互确认车牌号、车辆行驶证、驾驶证号、交强险凭证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并将上述信息记录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记录书》中,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将车辆迅速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以便进行后续协商处理。
2. 当事人可使用摄像或拍照设备对事故现场进行记录。若为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双方均投保交强险,可在撤离现场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3. 事故当事人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携带《记录书》、驾驶证、行驶证及交强险凭证等相关资料,共同前往道路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办理索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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