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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与调解赔偿全攻略,教你正确应对事故现场及后续事宜

交通事故 2年前 (2023-09-25) 浏览 132

一、交通事故现场的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后,涉事车辆应立即停车,当事人需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处理财产(如需移动,应做好标记)。同时,应迅速向公安机关或执勤交通警察报告,等待处理。公安机关在进行检验或鉴定时,可依法暂扣交通事故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以及当事人的相关证件,检验或鉴定完成后应立即归还。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扣留交通事故车辆、车辆牌证、当事人证件,也不得扣留驾驶员或货物。若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需进行抢救治疗的,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或机动车所有人应预先支付医疗费用,也可由公安机关指定一方先行垫付,最终按照事故责任进行分担。如责任者拒绝预付或暂时无法预付,公安机关可暂扣车辆。对于交通事故中死亡的人员,公安机关在完成尸体检验或鉴定后,通知其家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逾期未办理的,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公安机关可处理尸体,逾期存放所产生的费用由死者家属承担。

二、交通事故的调解与赔偿
(1)调解程序
交通肇事责任者应根据公安机关作出的责任认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调解期限一般为三十日,如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可延长十五日。对于造成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调解自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于造成死亡的,调解自办理完丧葬事宜之日起开始;对于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自损失确定之日起开始。经调解达成一致的,公安机关应将调解书分别送达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若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一方未履行,公安机关将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依据其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以及财产直接损失。上述赔偿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相关费用。交通事故中的伤者或残者如需住院、转院或护理,须提供医院证明,并经公安机关同意。若未经许可擅自住院、转院、使用护理人员、自购药品或在医院通知出院后仍拒绝出院,相关费用由伤者或残者自行承担。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或设施,应予以修复;若无法修复,则应折价赔偿。牲畜因事故受伤导致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的,也应按其实际价值进行折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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