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损交通事故是什么?处理注意事项及快速撤离指南
一、什么是物损交通事故
根据公安局和保监局联合发布的《关于物损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快速撤离的通告》规定,物损交通事故是指在道路上发生的机动车之间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该定义以“人未伤,车能动”为判断标准,而非以车辆损失金额作为限制条件。与以往规定不同,新政策不再将物损金额限定在2000元以下。这是因为交通事故当事人、交警、协警及过往交通参与者并非专业财产评估人员,难以准确判断损失是否超过2000元,容易引发现场争议,影响快处快撤的效率。而“人未伤,车能动”的标准更易于识别和判断,有助于提升事故处理的整体效率。
二、交通事故处理应注意的事项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处理范围扩大。新规定明确,只要是“人未伤,车能动”的物损交通事故,无论造成多少财产损失,都应先固定证据,然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再进行协商处理。
2、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放宽。对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未造成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包括非机动车损失轻微或受伤人员自认为伤情轻微、无需住院治疗的情况),若损害赔偿金额在300元(含)以下,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和成因无争议,并能当场履行赔偿义务,交通民警可适用现场简易程序处理。
3、责任认定更加简便。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并撤离现场后,当事人只需分别填写《物损交通事故见证卡》,真实记录事故发生的情况即可。除六种特定情形外(如一方承担全部责任),其他事故均视为同等责任。相比以往要求当事人自行填写《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记录书》,《见证卡》更加便于携带和填写,操作也更为简单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