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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恐怖车贴应对远光灯,交警:可能担责!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6-21) 浏览 181

成都商报讯:近日,一些车主在后挡风玻璃上贴上了“恐怖车贴”,以此应对对方车辆滥用远光灯等不文明驾驶行为。这些车贴通常包括脸色煞白、吐着鲜红舌头的鬼脸等图案,旨在通过视觉冲击让后方车辆在夜间行车时因被吓到而减少使用远光灯。然而,这种做法不仅违法,还可能引发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指出,夜间遇到对方车辆滥用远光灯,确实会给驾驶人带来极大的困扰,远光灯的强光可能导致短暂失明,严重影响行车安全。但使用恐怖车贴来“吓退”对方,反而可能对后车司机造成惊吓,甚至诱发交通事故。因此,这种行为不仅不被提倡,还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据济南市天桥交警大队民警介绍,贴恐怖车贴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条例明确指出,机动车不得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以免影响安全驾驶。如果车贴遮挡视线或妨碍驾驶,交警有权对司机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

目前,济南市对使用恐怖车贴且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采取罚款100元、不记分的处理方式。交警部门也呼吁广大司机合理使用远光灯,遵守交通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行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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