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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被查女儿哭求“不能抓我爸爸”引深思

交通事故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177

7月19日晚,省高警荆州大队在沪渝高速公路潜江收费站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执勤过程中,民警发现一辆悬挂“鄂D”牌照的轿车在行驶至四五十米处时突然停车,察觉异常后立即上前检查。在对车辆进行查验时,民警察觉车内有酒味,随即对驾驶人刘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8毫克/100毫升,属于“酒后驾驶”。

同车的十岁女儿见状情绪崩溃,哭着下车恳求交警不要处罚父亲,不断喊着:“不能抓我爸爸,抓了我的爸爸,我就没有爸爸了……”看到女儿伤心的样子,刘某也红了眼眶,一边安慰女儿,一边诚恳地向交警认错。这一幕令在场民警深感触动,处理该起酒驾事件的交警表示,当时心情十分复杂,也借此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不仅违法,更可能给家人带来无法挽回的伤害。

根据《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构成醉酒驾驶,将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对于醉酒驾驶的被告人,判处罚金时应结合其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综合考量。

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将被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若再次饮酒后驾驶,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罚款及吊销驾驶证的处罚。醉酒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若驾驶营运车辆,则处以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且重新取得后不得再驾驶营运车辆。若因酒驾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将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酒驾不仅威胁自身安全,也对家人和他人构成严重隐患。请勿心存侥幸,酒后驾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您因酒驾问题产生法律纠纷,欢迎咨询法邦网的专业律师,获取相关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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