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109国道客车货车相撞事故乘客索赔指南
据蔚县网信办通报,7月21日上午8时30分许,河北省109国道黄梅小枣碾村附近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一辆大客车与一辆大货车相撞,事故造成8人死亡、12人受伤。在后续救治过程中,又有2名伤者不幸去世。目前,当地政府已组织力量全力救治伤员,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关于伤亡乘客的索赔问题,可从以下两个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一、依据《合同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承运人应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伤亡系由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或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或重大过失所致。
二、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第十六条规定,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以及误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综上,乘客与运输公司之间存在运输合同关系,乘客既可以依据《合同法》要求运输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依据《侵权责任法》向运输公司或事故第三方主张侵权赔偿责任。如您有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邦网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