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无证驾车事故赔偿责任解析,交强险不赔哪些损失
如果驾驶人醉酒且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可以以此为由拒绝赔偿?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又包括哪些?哪些损失是不赔的?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进行解析。
案情介绍:沧州市献县的农民徐某某离婚后,为了供女儿读书,前往沧州市打工。2010年2月25日,哈某某在沧州市西河沿与御河路交叉路口无证醉酒驾驶轿车,与前方顺行、骑自行车的柳某某发生碰撞,导致徐某某受伤并住院治疗。经鉴定,徐某某的伤情构成九级和十级伤残。沧州市公安交警大队认定,哈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柳某某负次要责任,徐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徐某某因生活困难申请了法律援助,获得沧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批准,并由衡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代理此案,最终将案件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哈某某在本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依法应承担80%的赔偿责任。哈某某驾驶的轿车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因此,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行赔偿。判决结果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沧州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徐某某各项损失共计93131.25元,并退还哈某某已支付的19600元(诉前哈某某已赔偿徐某某33700元)。
律师解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以下损失:
(一)因受害人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损失;
(三)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间接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价值降低等其他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