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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订承包性质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定性?

劳动纠纷 2年前 (2023-09-26) 浏览 117

2015年6月1日,孙某与某模具制造公司签订了一份名为《年薪(劳动)合同书》的用工协议,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1日。合同明确约定了孙某的工作内容为模具承包,劳动报酬为30万元年薪,按月支付,每月25000元。同时,合同还规定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具体事项。根据合同约定,孙某主要负责模具车间的管理工作,其每月的报酬由车间负责人出具的结算表作为依据,以加工费的名义从公司财务处领取支票。

2016年10月,孙某与该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公司随后解除了与孙某的劳动关系。孙某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失业保险待遇,以及2016年6月至10月期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孙某与模具制造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从合同形式来看,双方签订了名为《年薪(劳动)合同书》的协议,书面约定了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及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符合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孙某担任公司部分生产车间的管理职务,属于合同约定的正当岗位。尽管合同中规定其报酬需凭结算表领取,并以加工费名义支付,但这仍属于其正常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金额明确,具有固定性。

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孙某按照合同约定持续为公司提供劳动,与公司建立了稳定的劳动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用人单位会通过签订模糊的“劳动合同”来规避劳动法规定的义务。例如,本案中公司与孙某签订的《年薪(劳动)合同书》,虽然名称为劳动合同,但实质内容却偏向承包关系,报酬支付方式也不同于传统劳动合同。劳动者往往对合同的具体条款缺乏了解,容易陷入用人单位设置的法律陷阱。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便可能以“劳务关系”为由进行抗辩,从而逃避应尽的法律责任,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那么,如何准确认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呢?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 劳动者是否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并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劳动;
2. 用人单位是否按照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固定劳动报酬;
3. 劳动者是否在用人单位的组织体系内从事工作,而非独立经营;
4. 劳动者是否无权将所负责的工作分包给他人;
5. 劳动过程中所需的工具、原材料及设备是否由用人单位提供;
6.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否具有长期性和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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