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学历劳动者被发现,公司能否合法辞退?法律解读与案例分析
案情简介:张某于2015年6月4日入职北京华海基业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公司”),担任副总经理。随后被调至北京瀚海博智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海博智公司”),双方约定用人主体变更为瀚海博智公司,但工作年限连续计算。2016年1月1日起,张某以生病为由未再出勤,瀚海博智公司据此认定其旷工,并向张某送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法院判决:法院确认瀚海博智公司与张某在2015年6月4日至2016年2月2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同时撤销瀚海博智公司作出的《关于解除张某劳动关系的通知书》,并判定公司应与张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此外,公司还需支付拖欠张某的工资。
律师说法:张某是否存在学历造假问题,是否影响其工作能力,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尽管张某的学历和工作经验存在造假嫌疑,但瀚海博智公司在处理过程中未能依法依规履行相关程序,包括未按规定通知和送达解除决定,导致其虽有理有据却仍败诉。这反映出企业在处理员工纠纷时,不仅需要完善的用工制度,还必须确保制度合法合规,并严格执行相关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而引发法律风险。
因此,用人单位在面对员工存在不实信息时,应谨慎处理,依法依规操作,确保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对于劳动者而言,若在工作中遇到类似法律问题,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邦专业劳动律师将为您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支持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