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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工伤如何申请认定?职工维权指南

劳动纠纷 3年前 (2023-06-10) 浏览 228

小李今年3月来到北京,在一家工程公司担任临时工,负责管道维修工作。7月的一天,因夜间施工突遇暴雨,他在附近避雨时不慎掉入尚未完工的地下室,造成严重摔伤。然而,用人单位并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尽管公司承担了医疗费用,但对后续的赔偿问题却一直推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

在现实中,许多用人单位在雇佣临时工时,往往忽视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不仅会面临高额赔偿风险,还可能陷入被动局面,导致职工维权困难重重。

那么,小李应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呢?由于他与用人单位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同样受到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因此他有权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申请工伤认定。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小李或其直系亲属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到各区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领取;
2. 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的初诊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如工资条、工牌、同事证言等);
4. 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 其他相关证据,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提交其营业执照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可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并打印);若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从事与工作相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伤,还需提供事故相关证据材料,如同事的证言及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在15日内完成审查。若符合条件,将予以受理;若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则应书面告知申请人由有权部门处理。如申请材料不完整,行政部门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材料。申请人在30日内补全材料的,应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

第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及职工的工伤医疗资料。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等级,一级为最重,十级为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则分为三个等级: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

确定伤残等级后,便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核算工伤赔偿费用。此时,小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协商未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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