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假被辞退是否合法?孕期员工权益保护与公司制度合规性分析
27岁的肖霞(化名)是重庆某大酒店销售部的一名员工,目前已怀孕两个多月。近日,她却收到了酒店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令她感到十分震惊和痛苦。她表示,此事导致她的孕期反应加剧,甚至出现了呕血的情况。酒店方面则称,这是根据公司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理由是肖霞在发放积分券等返利过程中违反了相关规定。
然而,肖霞指出,酒店从未向她公开过关于积分券等返利的政策文件,其他销售人员也对此并不知情。如果这一说法属实,那么酒店的制度缺乏透明度,难以被员工所知悉和遵守,从而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除非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酒店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肖霞的劳动合同,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然而,目前酒店并未明确指出肖霞具体违反了哪些规定,也未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其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可能缺乏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