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同性恋被解雇遭法院驳回,性取向歧视案件引争议
去年10月,一则名为“小红帽”的网络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被贴上“娱乐化”标签。事件中,当事人之一穆易(化名)因被发现是同性恋,遭到原工作单位深圳市装修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解雇。随后,穆易以遭受就业歧视为由,将原单位告上法庭。近日,深圳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穆易败诉。法院指出,原告主张的能证明公司解雇真实原因的关键录音证据,因缺乏被告认可及有效佐证,未能被采信。穆易已于近日提起上诉。
根据南山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显示,穆易于2014年8月28日入职深圳市装修艺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担任设计助理,自2014年10月1日起升任销售设计主管。2014年11月初,被告公司单方面解除了与穆易的劳动关系。穆易认为,其被解雇的原因与性取向有关,认为性取向不应成为评价个人品行和能力的标准,而是与工作能力无关的个人隐私。他指出,公司以性取向为由拒绝其继续工作的行为,违反了《就业促进法》第二十六条关于禁止就业歧视的规定,侵犯了其人格尊严和平等就业权,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书面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
被告公司则提出反驳,称穆易与该公司并无劳动合同关系,其实际与深圳市炫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无权向被告主张权利。同时,公司表示,穆易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被解雇与性取向有关。被告进一步提交了证据,指出穆易与炫维公司已于2014年11月6日解除劳动关系,其在离职申请表中填写的离职原因为“个人处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提交了一份录音资料,显示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内容为深圳同性恋亲友会召集人“董妈妈”与被告公司负责人李经理就此次离职事件的交涉。录音中,李经理承认“小红帽事件”视频在网上传播“影响很大”,并表示辞退穆易的原因中,“这个视频也是一小部分原因,但不是最主要原因”。他还提到,辞退时未直接说明“视频”相关的原因,是出于对当事人情绪的顾虑。在“董妈妈”的追问下,李经理也承认公司认为该视频的曝光可能影响企业形象。
然而,在庭审中,被告公司对该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均不予认可。公司强调,穆易与炫维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应以其本人填写的离职申请表为准,与性取向无关。此外,被告认为,同性恋身份与相关视频在网络上的传播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不应混为一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