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多地高温致热射病频发,非洲小伙被热哭引关注
进入7月,陕西多地遭遇持续高温天气,西安、宝鸡、渭南等城市相继出现多例热射病病例。据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通报,自7月20日收治首例热射病患者以来,该院已接诊15例,其中3名患者不幸抢救无效死亡。医生表示,这些患者多为40至50岁男性,因长时间在户外劳作引发中暑,送医时普遍出现抽搐、痉挛及意识模糊等症状。
在重庆,高温也引发了广泛关注。一位非洲小伙德贝在重庆度过了第二个夏天,他表示,这里的天气比非洲还要热,甚至一度热得流泪。这一现象让不少网友感到惊讶,毕竟非洲素有“最热大陆”之称,但德贝的亲身经历无疑凸显了当前极端高温对人们身体健康的严峻挑战。
面对日益严重的高温问题,高温劳动保护相关立法亟需统一和完善。目前,国家尚未出台强制性的高温劳动保护法规,仅依靠1960年颁布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然而,该办法已明显滞后,亟需修订。然而,立法并非易事,其周期通常在4至5年,难以在短期内完成。此外,高温劳动保护涉及多个方面,如休息时间、降温费用、防护措施等,需要明确法律责任和具体操作细则。

当前立法的难点在于高温的界定标准过于专业,而中国地域辽阔,南北气候差异显著,难以制定统一的高温作业标准。同时,湿度、厂房设计等因素也会影响作业环境,不同行业、不同岗位的高温影响程度各异,如办公室内空调环境与露天工地的差异极大,因此难以适用统一标准。此外,高温立法还涉及工伤保险、劳动安全、医疗卫生、气象预警等多个领域,实际操作难度较高。
由于各部门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职责划分不够清晰,高温立法推进也面临权责不明的困境。自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劳动安全卫生职能分散,劳动卫生由卫生部负责,生产安全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劳动保障和福利则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承担。这种分散的管理机制,使得高温立法难以高效推进,也给劳动者权益保护带来了现实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