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学生掉钱包被老人捡走 捡到他人遗失物该怎么办?
考研学生掉钱包被老人捡走
19日,天津一学生的钱包在路上不小心掉落,事后她查看监控才发现,是被一位老人捡走了。目前还未找到该老人。
女孩希望老奶奶能归还钱包,因为里面有她考研需要的东西。失主妈妈表示,孩子当天是去老师家里上课,出来之后去面包店买了个面包到地铁站这十来米的功夫就把钱包丢了,孩子也不知道丢哪儿了,等再想起来的时候,再回去钱包就没有了,孩子准备考研刚报完名,除了日语等级考试后面连接着两三个考试,钱包里也没有多少钱,就是孩子考研的东西挺重要的。失主已报警求助,暂未找到捡钱包老人。
捡到他人遗失物该怎么办?
有人会问,我不偷不抢在大街上白捡了一个钱包还会犯罪吗?虽然钱包是你捡到的,但这明显是别人丢失的物品,失主并不因为遗失物品而丧失对其的所有权,而你也不会因为捡到钱包就合法享有钱包的所有权,因此,当失主要寻回失物时,如果拾得人拒不归还,则涉嫌构成恶意侵占罪。
此罪属于侵犯财产罪的一类,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现规范简称为侵占罪。
犯本罪的,根据刑法规定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属于自我主张的罪种,须告诉的才处理。
同时《物权法》第109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物权法》第111条则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任何人捡到遗失物以后,应该找寻失主或上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同时要妥善保管遗失物,而不能据为己有。
当有失主来领取遗失物时,拾得人可以要求失主支付必要的费用,比如为找寻失主或上交有关部门的交通费用等等。但拾得人不能要求失主支付报酬,更不能以不归还遗失物作为索要报酬的手段。但是,按《物权法》第112条规定,对失主曾经公开悬赏寻物的,拾得人有权要求失主支付承诺的赏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