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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防范配偶伪造债务?四大实用应对策略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6-11) 浏览 169

李某与刘某是表兄弟关系,刘某曾与潘某为夫妻,后因感情破裂离婚。刘某曾向李某借款16万元人民币,至今未偿还。李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某与潘某共同承担该笔债务。刘某则声称,这笔欠款是用于筹备与潘某的婚礼以及在婚姻存续期间生育女儿的费用,理应由两人共同承担。

在离婚过程中,配偶伪造债务是一种严重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手段。一旦在诉讼中被查实存在伪造债务行为,法院通常会依据《民事诉讼法》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司法处罚。然而,实际操作中,此类处罚并不多见,主要原因在于伪造债务的查证难度较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直接对该债务不予认定。即便如此,对于受害方而言,这仍然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

实践中,虚假债务的金额往往较大,给受害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因此,如何有效应对虚假债务成为关键。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防范和应对:

(1)联系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其说明债务的形成过程。虚假债权人通常以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借款为由,若该债务未用于公司经营或股东出资,则不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2)在诉讼过程中,若仅有借条而债权人未出庭作证,法院通常不会认可该债务的有效性,因为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

(3)若该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仅属于一方个人行为,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另一方配偶不承担还款责任。

(4)通过分析借款时间的不合理性,指出该笔借款与家庭实际需求不符,从而质疑其真实性,达到不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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