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执房产屋内人威胁跳楼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强执房产屋内人威胁跳楼
据北青报报道,今天上午,怀柔法院对一起案件涉及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该房产位于朝阳区金港国际小区某楼8层,原属李某某,后因经济纠纷,该房产被法院司法拍卖给竞买人谷某某。某小额贷款公司人员郭某却占据此房,称房主曾向他借款未还。今天法院准备强执时,住在房屋内的郭某走到房屋露天阳台处声称要跳楼,房屋内目测还有多人。消防人员赶到现场后立即铺垫好安全气垫。
法院人员进入房屋与郭某沟通后,在法官劝说下,今天中午郭某离开房屋,法院开始对房屋进行腾退。法官表示,郭某自称房主欠他100余万,但郭某并未向法院起诉,而是认为把房子占住心里有底,法院将根据后续情况评判郭某今天的行为。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申请执行的法院。仲裁法规定:对已生效的仲裁裁决,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因此,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出申请。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有两种:
1、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经我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此,所说的申请执行的法院一般是被执行人住所地和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二)申请的形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时,应当提交申请执行书,书写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执行人员记入笔录。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或者口头申请执行的,应当说明申请执行的事实和理由,并附作为执行根据的仲裁裁决书。
(三)申请执行的期限。申请执行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驳回申请,不予执行。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依提出申请执行的主体不同而不同。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是其他组织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六个月。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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