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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君墓碑遭破坏 破坏墓碑可能构成犯罪

债权债务 2年前 (2023-07-03) 浏览 200

邓丽君墓碑遭破坏

北青网讯,据媒体报道,邓丽君粉丝团“君迷会”周姓秘书指出,一名歌迷自1999年开始,长期在邓丽君的墓碑上贴照片,导致碑石留下双面胶的脏污痕迹,且状况持续多年皆未改善,“碑石早已失去原来的样子。”一直到2016年8月,君迷会成员来台悼念偶像时,又发现有人贴照片,愤而将照片撕去,直到发现某位歌迷发文不满贴照被撕掉,才间接发现破坏墓园的“凶手”。虽然墓园曾派人劝阻,并拍照搜证,但对方依旧未改善贴照行为,令粉丝十分不满。周姓秘书更心痛表示,“邓丽君就像我们的亲人,你会愿意亲人的墓园被破坏吗?”对此,邓丽君三哥邓长富透露近日会请人了解状况并处理,称“绝不允许破坏”,盼歌迷要有公德心。

破坏墓碑可能构成犯罪

一、故意破坏他人墓碑,应当受到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到尸骨,还有可能构成犯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

二、民事赔偿责任:不但可以要求侵害人赔偿修改费用,还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低,能够确定因修复被毁坏坟墓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照此赔偿;如果对坟墓的损害程度较高,或者是完全损毁,需要重新安葬的,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案件中的丧葬费标准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的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非法损害遗体、遗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三、刑事责任:破坏墓碑造成损失达到一定数额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数额较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000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毁坏的财物价值在5万元以上的。

对于逝者的亲友来说,墓碑是逝去故人的象征,也是他们用以表达情感、寄托哀思的象征,从法律上来说,墓碑是他人不可侵犯的财产。无论是出于何种目的,造成他人墓碑损毁的行为既伤害了逝者亲友的感情,又构成侵权甚至是犯罪。作为歌迷,表达自己对于偶像的喜爱之情可以理解,但同时要学会尊重他人、尊重善良风俗、尊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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