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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会计误付4万多元给病人,对方拒还能否追回?

债权债务 3年前 (2023-07-04) 浏览 112

澎湃新闻讯,11月4日上午9时许,一名患者父亲史家军前往南京市儿童医院办理缴费结账手续。医院会计邹慧在操作过程中误将“应收账款”当作“应付账款”,导致原本应收取的2万多元未被收取,反而多支付了2万多元,造成医院损失共计44008元。当天中午,邹慧发现错误后,立即与医院保安及结账处组长一同前往江苏淮安史家军的家乡,试图追回款项,但遭到拒绝。史家军表示自己“搞不清楚”,认为医院应退给他某种补贴,且称此事“不涉及违法”,民警也表示无法强制要求其归还,只能做思想工作。

据南京市儿童医院血液科医生介绍,史家军6岁的女儿因患白血病转入该院PICU(儿科重症监护室)住院治疗一个多月。11月2日晚,孩子病情恶化,医生与史家军沟通后,史家军决定放弃治疗,当晚便带女儿出院。考虑到其家庭经济困难,且史家军夫妇态度诚恳,医院允许其先带孩子出院,并打下2万多元的欠条,承诺一周内结清费用。

然而,4日史家军前来结账时,却因会计操作失误导致医院多付了款项。该事件属于典型的不当得利情形。通常情况下,解决此类纠纷应首先通过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则可考虑诉讼。本案中,医院可基于两个理由提起诉讼:一是会计的失误导致医院多付款项,史家军构成不当得利;二是若其尚未结清医疗费用,亦可能涉及医疗服务合同纠纷。

无论以何种理由起诉,史家军都极有可能败诉,且诉讼成本相对较低。但起诉主体应为医院,而非会计个人。因为会计的失误是给医院造成损失,而非其个人损失,若追回款项,也应归还给医院,而非会计本人。因此,医院作为权利人,应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以确保追偿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此外,通过诉讼手段可迅速冻结史家军的银行账户,为后续追查提供有力保障。若不当得利人已将钱款挥霍或转移,追回难度将大大增加。因此,医院应尽快采取法律手段,追回错付的款项。尽管医院认为该损失是邹慧个人失误所致,但从法律程序和责任归属来看,由医院出面起诉才是最合适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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